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民法典第三编婚姻家庭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民法典第三编婚姻家庭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民法典中婚姻法对第三者的处理意见是怎样规定的?
前两天刷到条日本的八卦新闻,某女星出轨,老公起诉第三者,获赔350万日元,合20多30万人民币。
感觉这方面咱们还不如日本。
出轨可以非罪化,不负刑事责任。但第三者侵犯了合法配偶的利益,破坏对方家庭是显而易见的,民事赔偿总应该有吧?
如果挖墙角毫无代价,而辛苦经营感情家庭的一方对第三者无计可施,只能被动认命,那结果就是大家都防着婚姻让自己人财两失血本无归,都不敢百分百付出,最后结果就是全社会一起买单。
现在90后只有一成结婚,难说没有这方面的影响。
法律是以事实为依据,以法律为准绳。对于第三者的认定,很难有统一的标准。同时,即使有第三者所造成的损失也不会具体的标准。
比如,交通事故,可以进行车损鉴定;再比如,医疗事故,可以有一个鉴定标准,伤残了也有一个评残标准。没有标准的事情,无法有具体的法律条款来约束,即使有也是难以执行的尴尬。
所以,《民法典》中,对于婚姻中是有保护弱势一方,或者是保护受害者一方,至于保护到什么程度,就是根据法官的从业经验和以前判例还有司法解释来决定了。
应该是民法典了吧?中国法律对于小三的惩罚不够,所以他们就会有恃无恐,说到底就是犯罪成本太低。是的,我用了犯罪一词,我觉得小三的危险比很多犯罪都要大,影响力是波及几代的。要么让出轨方净身出户,要么,以通奸罪论处,判刑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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