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家好,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,就是关于婚姻家庭继承问答的问题,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婚姻家庭继承问答的解答,让我们一起看看吧。
遗产继承中,父母算一份还是两份?
每人算一份,也就是两份。
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:
第一顺序:配偶、子女、父母。
第二顺序:兄弟姐妹、祖父母、外祖父母。
继承开始后,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,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。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,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。
本法所说的子女,包括婚生子女、非婚生子女、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。
本法所说的父母,包括生父母、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。
第一顺序,只要在世,每人一份,如果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,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,每人一份。当然还要看在赡养老人中付出的比较多的一方,能多分些,那些经常不管老人的少分一些。
如果房产是在父亲名下,儿子结婚后突然死亡,请问儿媳有财产吗?
你好!
房产属于不动产,根据不动产登记主义原则,房产登记在谁名下便属于谁的财产。但是,如果房产是您和丈夫出资购买的,只是房产登记在您公公名下,则您可以在收集证据的基础上就该房产主张分割。如果该房产完全是由您公公出资购买的,您无权在您丈夫死亡后要求分割。
题主可能是想问,去世的丈夫对这套房子有没有份额?有没有办法继承丈夫的份额?
根据不动产登记原则,房子登记在谁名下,谁拥有所有权,这套房子只登记了父亲的名字,那么所有权属于父亲一人。如果丈夫出资,那么需要区分婚前或者婚后财产出资,如果丈夫是用婚前财产出资,并且写父亲的名字,房屋视为对父亲的赠与,房子仍然属于父亲,丈夫没有份额。如果是婚姻共同财产出资,这不太可能…
除非公公主动赠与房产份额
或者,丧偶儿媳对公、婆,丧偶女婿对岳父、岳母,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,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共同继承房屋份额。(在公公没有遗嘱的前提下)
除了这套房子,丈夫有遗产的话,您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(包括:配偶,子女,父母)共同继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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您好,谢谢邀请。
按照我国《婚姻法》《继承法》《民法总则》的规定。夫妻双方结婚了一方突然去世,另外一方对去世一方的财产享有继承权,对夫妻共有财产享有分割出自己份额的权利,除此之外没有权利。
题主说到的房子,在公公名下,这种情况下去世的丈夫对那个房子都没有权利,何况你只是公公的儿媳妇,显然地,依法律依道德依传统,这个儿媳妇都对公公名下的房产没有权利。
但是有一个特殊情况,就是如果媳妇不再嫁,一直在这个家庭生活,并且照顾年老的公公,那么多年以后公公去世以后,儿媳妇可以享有对这个房子的继承权。
如果这个儿媳妇没有婚生子女,那么儿媳妇对公公的房产有两个理由的继承权,一个是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儿媳妇所获得的继承权,一个是替死去的丈夫代位继承所产生的继承权。
到此,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婚姻家庭继承问答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,希望介绍关于婚姻家庭继承问答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。